[2022-08-28-23:14] 編輯:家朗
家庭中的一方對另一方實施毆打、限制人生自由、殘害或精神折磨等反復(持續)行為,以至于給對方造成精神或身體傷害,即形成了家暴,全稱為“家庭暴力”。
在遭受家暴后,(女方)務必去醫院進行身體治療,以便于記錄和留下醫學證據(證明),期間,也應保留好視頻、錄音等證據,以供他日提交警方和法院破案、審案之用。
實施家暴一方,在法院審理案件后,通常會受到拘留(情節惡劣,但被害人遭到輕度傷害)、2-7年有期徒刑(使被施暴人重傷)、死刑(故意致他人死亡)等判決。務必留意:家暴在現實中是有被執行死刑的先例的。